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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河南省柘城县“ 6 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1 年 6 月 25 日,河南省柘城县远襄镇北街村 739 号(村民 陈林 1自建房)柘城县震兴国际搏击俱乐部(震兴武馆) 2发生重大 火灾事故 ,造成 18 人死亡、 1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2153.7 万 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 李克强总理作出 重 要 批示, 要求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同 时查明事故原因并严肃问责;国务院 安委会、应急管理部要督促 各地务必压实压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 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副总理孙春 兰、 刘鹤,国务。
2、委员王勇、赵克志等领导也相继作出批示。 应急管理 部部长黄明 和部党委委员、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在 部指挥中心视 频 连线现场,指导火灾扑救和伤员救治 工作。应急管理部副部长 宋元明带领工作组到 柘城县指导事故处置。 国务院安委 会对事故 查处进行挂牌督办,派出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总工程师周天 任组长的 督办组 ,具体 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河南省委书记楼 阳生、省长王凯 ,时任省委常委、 省委秘书长 穆为民 ,时任省委 常委、 常务副省长周霁, 时任 副省长王战营 ,副省长 武国定等领 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 , 要求全力救治 受伤 人员,妥善处理善 后事宜,查清事故原因。
3、,严肃追究相关责 1 陈林:震兴武馆经营人。 2 营业执照注册名称:柘 城县震兴国际搏击俱乐部,对外称震兴武馆。 - 2 - 任人员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 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 ,按照 省委、省政 府领导要求,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省政府于 6 月 25 日 成立河 南省柘城县“ 625”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霁任组长,副省长武国定任常务副 组长,省教育厅、省公安 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应急 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 和商丘市人民政府等为成。
4、员单位,下设综合组、 技术组、管理组。 省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 按照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 责 ” 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三管三必须”) 的要求,坚持 “ 科学严谨、依法 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 原则, 通过 现场勘验、查阅资料、 调查 询问 、检验鉴定、视频分析 、模拟实验、专家论证等方式,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 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 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河南省柘城县“ 625” 火灾是一起 因。
5、使用蚊香不 慎引发的重大火灾事故。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十九条:重大事故、较大 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 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 3 -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筑情况 1.建筑整体布局 震兴武馆所在建筑位于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远襄镇北街村 739号 (见图 1) ,系房主陈林 (男,柘城县远襄镇北街村村民, 震兴 武馆经营人) 的自建 房 。院落坐西朝东,占地面积 737.4 , 东部为 2层临街门面房,西部为单层钢结构训练馆,中间为内院, 院内南侧使用单层铁皮搭建厨房和凉棚,东 北角用单层铁皮搭建 卫生间。
6、和淋浴间,训练馆北侧使用单层铁皮搭建铁皮晾衣棚。院 内建筑历经多次新建、改建(含装修)。(见图 2) - 4 - 2.临街门 面房情况 此起火灾过火建筑为震兴武馆东部 2 层临街门面房。该建筑 南北走向,共 5 跨间,先后进行 2 次建设和 3 次改建(含装修), 南北长 17.4 米,东西宽 11.9 米,高 9.4 米,地上 2 层,建筑面积 403.2 。 ( 1) 建造情况。南侧 3 跨间门面房, 2004 年建设,一层建筑 面积 122.0 ,二层建筑面积 130.7 。北侧 2 跨间门面房, 2012 年建设,一层建筑面积 72.5 ,二层建筑面积 78.0 。南侧与北 侧 2 栋。
7、门面房紧挨建设,在建设时没有互相连通。 ( 2)改建(含装修)情况。 2 栋门面房建成之后, 2015 年、 - 5 - 2017年先后 进行了室内装修和电气线路改造。 2020年 12月至 2021 年 5 月,陈林及其 父亲陈海忠对 2 栋门面房进行改建,将原南侧 门面房和原北侧门面房的第二层墙体打通,第一层仍保留实体墙 分隔,拆除原北侧门面房内的楼梯,保留原南侧门面房内的楼梯, 并进行了加宽。一层南侧第一跨间与第二跨间之间采用 聚苯乙烯 夹芯彩钢板(以下简称夹芯彩钢板) 分隔,二层 西外墙 4 个窗户 上加装了 防盗网。同时,改造了电气线路、监 控 视频 、 学员集体 宿舍和训练室等。 。
8、( 3)建筑内部结构和使用功能。 2 栋门面房打通以后,建筑 内部结构和使用功能如下: 一层南侧 3 个 跨间从南 向北依次 为余素芝住室( 第一 跨间, 3.6 米宽)、训练室( 第二、三 跨间, 7.2 米宽,无隔断),西南 角设有洗漱房,训练室北间西部设置有通向二楼的敞开式混凝土 楼梯。 3 个跨间东外墙没有 砌筑 实体墙,分别设有双扇玻璃门,并 在玻璃门外加设卷帘门,第 三 跨间西外墙上设有通向内院的出口, 出口处设有 1 樘单扇金属防盗门。 一层北侧 2 个 跨间为办公生活区,分东西两个部分,东部由 南向北依次是会客室、办公室, 西部为 3 间卧室。会客室与办公 室之间局部采用木质隔。
9、断分隔,办公室与北侧卧室通过房门连通, 其他房间之间均采用实体墙分隔。会客室东外墙没有 砌 筑 实体墙, 设有双扇玻璃门,并在玻璃门外加设卷帘门,办公室东外墙设有 1 个玻璃窗。西部生活区设有 1 个内走廊通向内院,出口处设有 1 樘单扇金属防盗门。 (见图 3-1) - 6 - 二层 中部为内走道,南北长 9 米、东西宽 1.8 米,设置学员集 体宿舍 6 间、 储藏间 1 间、 杂物间 1 间,房间隔墙为实体墙,走 道与房间的隔墙为 钢龙骨 双面 石膏板 墙, 房门为木质门 ,共 设 53 个床位。西 侧 4 个 外 窗 均 安装有 防盗网 。 (见图 3-2) - 7 - 3.起火房间情。
10、况。起火房间位于一层南侧第一跨间,是余素芝 住室。该房间使用 夹芯 彩钢板与第二跨间完全分隔,东西长 8.7 米,南北宽 3.6 米,层高 4.3 米,在 距西外墙 3.1 米处 使用 夹芯 彩 钢板分隔为东西两部分,隔墙上设有门洞(悬挂 半门帘 )。东部 为活动区,西部为休息区。在西部休息区上方距地面 2.1 米处搭建 钢结构阁楼,将西部休息区分隔为上下 2 层,楼板为 钢梁承重的 双层木质五合板。阁楼东北角设 一 单扇钢制门和一部通往活动区 地面的钢楼梯。阁楼上层摆放有 2 张单人床垫及被褥、衣服、行 李箱、凉席、铁质玻璃面茶几等物品,西墙上设有 1 扇玻璃外窗、 - 8 - 安装有空调挂。
11、机和电视机;阁楼下层贴西墙和东墙各放置 1 张单 人木床,床头均紧贴南墙,两个床头之间摆放 1 张铁质玻璃面茶 几,北墙 自东向西依次为三门铁质衣柜、学习桌,紧贴学习桌南 侧有 1 台冰柜,贴冰柜东侧摆放有 2 箱方便面,方便面箱上放置 1 台台式电风扇。(见图 4) (二)震兴武馆开办经营情况 震兴武馆是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从事武术培训的非法校 外培训机构 4。 陈林从 2013 年开始以震兴武馆名义招收学员,从事 4 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8 80 号) 指出:“面向中 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 )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
12、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 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河南省校外培训 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基一 2018 968号)第二条第一款:“本标准所称校外培训机 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在民政部门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 由国家机构以外 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利用非国家 财政性经费,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 的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第二款:。
13、“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培训的机构,设置标准 另行制定。” 震兴武馆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开办,招收以中小学在校学生为主的学员,实施武术培训活动,是未经教育行政部 门许可的从事 武术培训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 9 - 武术培训活动 。 2017 年 8 月 30 日, 办理了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 。 震 兴武馆的 日常运营、管理、教学、训练工作 主要由经营者陈林 负责,陈林妻子安艳玲 、 母亲余素芝协助日常管理工作。 1.证照情况 ( 1) 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 原柘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牛城 工 商所 为震兴武馆 核发 了营业执照 。 名称 : 柘城县震兴国际搏击俱 乐部 , 。
14、经营者:陈林 ,经营场所:柘城县远襄镇北街村 739 号, 经营范围:武术培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11424MA44BD9433, 注册号: 411424615304021。 ( 2)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根据 2018 年 8 月 6 日印发的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 展的意见 ( 国办发 2018 80 号 ) 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培训。震兴武馆作为校外培 训机构,仅 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核发的办 学许可证。 2.震兴武馆培训活动。
15、 情况 ( 1)学员基本情况。震兴武馆招收的寄宿学员共 38 人, 其 中 男学员 35 人、女学员 3 人 。分别 为小学部 17 人、初中部 14 人 和专业部 7 人,来自河南、安徽、江苏、山西、湖南、广东等地。 事发当晚,有 34 名 学员在震兴武馆住宿 , 3 名学员随陈林外出参 加比赛, 1 名学员在外参加中考。 ( 2)学员日 常学习和生活情况。震兴武馆 的教学任务由 陈林 - 10 - 负责, 主要教授少林武术套路和自由搏击,不教授文化课。小学 部、初中部学员分别在远襄镇北街中心小 学、远襄镇一中上学, 周一至周五 中午在学校就餐,早、晚在武馆就餐,晚餐后在武馆 习武、住宿 ,。
16、周六、周日全天在武馆习武、就餐、住宿。 专业部 学员只习武、不上文化课,全天在武馆习武,就餐、住宿均在武 馆。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6 月 24 日晚,震兴武馆内共 住 有 39 人 , 其中 34 名学员 住 在 临街门面房二层 学员集体 宿舍 , 余素芝、安艳玲 及 其 3 个孩子住 在一层 各自住室 。 23 时 43 分许,余素芝在其住室阁楼下层点燃盘 式蚊香后,到阁楼上层休息。 6 月 25 日 1 时 58 分许,余素芝住室 东侧卷帘门上部缝隙有烟气向外飘出。 3 时 4 分许,余素芝被热醒, 发现阁楼下层着火,到门外呼喊学员及安艳玲。 3 时 8 。
17、分许,安艳 玲及其 3 个孩子 被叫醒,随后 与到场群众一起采取 抛绳索、铺垫 子等方式救人 。 先后有 16 名学员通过室内楼梯以及滑绳、跳楼等 方式逃生。 处置过程中,余素芝、安艳玲均未拨打报警电话。 (二)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1.灭火救援情况 6 月 25 日 3 时 13 分,柘城县 消防救援 大队 119 指挥中心接到 报警。大队 迅速 调派 5 辆消防车、 30 名指战员赶往现场。 3 时 36 分,救援力量赶到现场(距火灾现场 14.1 公里) ,起火建筑已处 于 猛烈 燃烧状态 。现场指挥员立即成 立 2 个内攻组,进入 起火建 - 11 - 筑内部强攻搜救被困人员,并同步。
18、实施灭火 ,先后搜救出 18 人, 交现场医护人员 。远襄镇政府 1 辆消防车到场参与灭火。 4 时 25 分许,明火被扑灭。 4 时 55 分许, 建筑内部残火清理完毕, 灭火 救援行动结束。 省消防救援总队和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 总队、支队全勤指挥部分别出动指挥。 2.当地政府应急处置情况 火灾发生后,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领相关部 门负责人赶 赴现场,组织应急、消防、卫健、公安、民政等有关 部门人员全力开展灭火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120 急救中心先后调 派 16 辆救护车、 155 名急救 人员前往救援。 110 指挥中心先后调 派 45 辆警车、警力 200 余名,对。
19、现场及周边道路进行封闭管控, 协助消防、卫健部门开展灭火和伤员救治工作 。处置期间,共出 动各类车辆 73 辆,参与人员 400 余人。 三、事故原因 (一)起火原因 综合分析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监控视频和调查实验情况认 定:起火部位位于震兴武馆临街门面房一层余素芝住室阁楼下层 房间北部;起火原因系余素芝使用蚊香不慎引燃纸箱、衣 物等可 燃物所致。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建筑内未形成有效的防火分隔 5。起火房间(余素芝 住室 ) 与训练室之间的隔墙采用易燃的聚 苯乙烯夹芯彩钢板,二层部分 5 防火分隔:用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建筑构件将建筑物内部空间加以分隔 ,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火灾于起。
20、火区的措施。 - 12 - 隔墙为 钢龙骨双面石膏板墙,隔墙耐火等级低,一 、 二层之间的 楼梯为敞开式楼梯,起不到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作用。 2.起火房间火灾荷载 6较大。起火房间使用夹芯彩钢板作为隔 墙,放有家具、床上用品、衣物和大量杂物 ,着火后产生大量高 温有毒烟气。高温有毒烟气经敞开式楼梯快速蔓延至二层学员 集 体 宿舍,导致火势扩大。 3.火情发现晚。 6 月 25 日 1 时 58 分,余素芝住室东侧卷 帘门 上部缝隙已经有烟气向外飘出。 3 时 4 分,余素芝才发现着火。 4.初期处置不力。余素芝发现火情后,没有 立即 进行扑救,打 开房门 后 ,新鲜空 气涌入, 火势迅速扩大。。
21、周围群众使用盆、桶 泼水和灭火器灭火,收效甚微。 (三) 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1.着火物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 夹芯 彩钢 板和床上 用品、衣 物等着火物 ,燃烧 后 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造成人员因一氧化 碳中毒、呼吸道热灼伤、 创伤性休克 伤亡。 2.违规集中住宿学员。震兴武馆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 在临街门面房二层设置学员集体宿舍。 3.逃生通道不符合要求。震兴武馆一 、二层之间仅有一部敞开 式楼梯,火灾发生后,楼梯间迅速充满高温有毒烟气,二层住宿 的学员难以通过楼梯逃生。二层西侧学员 集体 宿舍 4 个外窗均安 装有防盗网,学员 无法通过西侧外窗逃生。 四、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
22、6 火灾荷载: 容积内所有可燃物由于燃烧而可能 释放出的总能量。 - 13 - (一)震兴武馆 震兴武馆作为校外培训机构, 违法组织在校中小学生开展武 术培训 , 未依法办理办学许可证 。 经营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 薄,未落实消防安全 主体责任 7, 培训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未开展 防火检查巡查 、 灭火和应急疏散 演练 ,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 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没有及时整改。 火灾发生后 , 没有及时报警, 组织学员疏散和扑救火灾不力。 (二)教育体育部门 商丘市教育体育部门作为校外 培训机构主管部门,负责查处 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8,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 除火灾隐 患 9。 。
23、1.远襄镇中心学校 远襄镇中心学校是柘城县教育体育局的下属机构, 负责辖区 教育体育管理工作,领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及培训机 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 2019 年以来,远襄镇中心学校先后三次对震兴武馆进行检查, 对 发现的 震兴武馆未办理办学许可证 , 违法开展武术培训、不符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 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 )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 施每。
24、年至少 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 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 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 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 197号)第三十四条:具有固定生产 经营场所 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8 80 号)规定: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 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 9 。
25、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97号)第十六条第(三)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 有行业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 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 履行下列职责:(三)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 消除火灾隐患。 - 14 - 合消防安全条件等问题, 未如实向柘城县教育体育局上报,且未 限制 震兴武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10。 2.柘城县教育体育局 柘城县教育体育局未认真履行职责,落实 “三管三必须” 要 求不力,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力,辖区非法校外培训活动 长期 存在。对远襄镇中心学校未限制震兴武馆面向中小学生 开展 培训。
26、业务 、未如实上报震兴武馆无办学许可证的情况失察,导致 未能对其采取取缔等措施。 3.商丘市教育体育局 商丘市教育体育局未认真落 实“三管三必须” 要求,对全市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力,辖区非法校外培训活动长期存在。对下 级教育体育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 工作指导监督不力, 对柘城县教育体育局未对震兴武馆采取取缔等措施的情况失察。 (三)公安机关 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 位开展消防 监督检查 11,公安机关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统筹 、协调 和管理 12。 10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应急管理部 办公厅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 制。
27、的通知(教基厅 2018 10 号)明确:对无证开展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 展学科培训及其他违规开展培训 的机构,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并提请市场监管部 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11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八 条第二款:公安派出所对除省辖市、县级人民政 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督检查范围 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河南省农村消防 工作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92号)第五条:县(市)人民政府应急 管理部门依法对农村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由当地公安派出所。
28、负 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业务指导。消防监 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0号)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公安派 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 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 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12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公通 2020 1号)规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负责对 全县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管理,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上传下达、通报讲评和督导 落实等工作。 - 15 - 1.远襄派出所 远襄派出所负责对震兴武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 常消防。
29、监督检查 13。 远襄派出所 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未 及时发现并督促震兴武馆整改存在的 使用夹芯彩钢板、违规设置 学员集体宿舍、学员集体宿舍外窗上安装防盗网等 严重安全隐患 。 2.柘城县公安局 柘城县公安局 对公安 派出所消防工作 领导不 力,未与当地消 防救援机构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 , 对 远襄 派出所 履行 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情况 检查指导不到位。 3.商丘市 公安局 商丘市公安局 未认真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与消防救援机构 建立派出所消防工 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对柘城县公 安局及其派出所开 展消防工作情况检查指导不到位。 (四)消防救援机构 消。
30、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其监督检查范围 的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 查 14, 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 15。 1.柘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柘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未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 联席会商机 制和派驻指导机制,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 组织派出所民警消防业务培训不到位。 13 震兴武馆不是消 防安全重点单位,属于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14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南 省 公安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消防监督执法的通知(豫公通 2019 180 号) 规定:市、县两级消防 救援机构要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为基 础,切实强化对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的监督管理。
31、。 15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0号)第四条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 作进行指 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 16 - 2.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 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未认真督促 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与公 安机 关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 对柘 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指导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不力情况失察失管。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主体统一注册登记 16,查处无照生 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17。 1.柘城县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柘城县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未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震 兴武馆长。
32、期无照经营行为未进行查处 ; 为其办理个体 工商户注册 登记程序不规范 ,未依法要求其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证明 18,导致震兴武馆违规注册登记; 对其不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情 况监督检查 不到位 19。 2.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柘城县牛城市场监 督管理所履职情 况指导监督不力,对其未依 法查处震兴武馆无照经营行为、办理 16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4号)第四条: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 登记管理机关。 17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 370号, 2003 年 3月 1日施行, 2017年 10 月 1日废止)第四条规定,。
3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应当取得而 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 ,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 为依法进行查处。震兴武馆于 2017年 8月 30 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查处其之前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当适用本 法。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国 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 6号 1991年 4月 22 日)第三条规定:工商所的基本任务 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 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 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工商所的职责包括受理、初审、承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 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 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
34、行监督管理。 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规定的通知(豫政 2014 22 号)、河南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若干问题的 指导意见(办文 2014 84 号)规定:经有 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允许将居民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19 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8 80 号)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 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 。已取得 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 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
35、可证,终止 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 17 - 震兴武馆注册登记手续不规范、监督检查不到位等情况失察。 3.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不到 位,错误执行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 20,降低注册登记条件, 导致震兴武馆违规注册登记。 (六)远襄 镇北街村党支部村委会 远襄镇北街村党支部村委会未认真履行防火检查巡查职责 21, 对震兴武馆检查巡查不到位,对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向远襄 镇 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七)地方党委政府 地方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 工作 22,落实消防安全 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对本级。
36、人民政府有关 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中共远襄镇党委、远襄镇人民政府 远襄镇党委、政府 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未认真贯彻 “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要求 , 未组建本级消防安全组织 23, 未按照标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 24 ,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指导北街村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 工作不到位,对震兴武馆无办学许可证、存在消防 安全隐患问题 20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违反规定,擅自降低对经营场所合法使用 证明的要求,取消了对居民住宅登记为住所(经 营场所)需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的要求。 21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六条:村(。
37、居)民委 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公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 材,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22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23 河南省消防安全责 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 197 号)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建 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4 乡镇消防队( GB/T 35547-2017)。 - 18 - 未采取处理措施。 2.中共柘城县委、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委、县 政府安全发展 理念不牢,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未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督促。
38、指导有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不力,对远襄镇政府消防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对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治理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不力。 3.中共商丘市委、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委 、市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意识不强, 未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 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 ”要求、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不力,对下级政府消防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 五 、 对事故 责任人 和责任单位 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的人员 1.陈林, 男, 震兴武馆经营人,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 罪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被柘城县公。
39、 安局刑事拘留,现已移送检察 机关。 2.安艳玲,女,系震兴武馆经营人陈林妻子,柘城县惠济乡尚 寨中心小学教师,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被柘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现已移送检察机关。 3.余素芝,女,系震兴武馆经营人陈林母亲,因涉嫌教育设施 重大安全事故罪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被柘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现已移送检察机关。 - 19 - (二)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的人员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法等有关规定,建议对以下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诫勉谈话、 责令检讨。其中厅级。
40、干部 2 人、处级干部 7 人、科级及以下公职 人员 22 人。 4.邓云武,男,中共党员,远襄镇中心学校成职教专干。 受指 派 对震兴武馆检查时,未 进入 现场 进行 检查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时,未如实 上报 震兴武馆等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对上述 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 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 5.陈忠伟,男,中共党员,远襄镇中心学校校 长。对校外培训 机构 监督管理 不力, 未限制震兴武馆面向中小学生招收学员, 未 如实向县教育体育局 上报 震兴武馆等非法 校外培训机构情况, 导 致县教育体育局未能 对 震兴武馆等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采取 取缔等 措施。对上述问题负有。
41、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 务撤职处分。 6.白建军,男,中共党员,柘城县教体局成职教股股长 ,负责 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 不力 ,未认真核查远襄镇中心学校上报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情况 的真实性,导致未 能对震兴武馆等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取缔等 措施。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 议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 政务 撤职 处分。 7.刘伟,男,中共党员,柘城县教体局副局长 ,分管校外培训 - 20 - 机构管理工作 。 未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开展全县校外 培训机构监管不力,辖区非法校外培训活动长期存在。未认真督 促核查远襄镇中心学校上报的非法。
42、校外培训机构情况的真实性, 导致未能对震兴武馆等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采取 取缔等措施。 对上 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 过处分。 8.王培选,男,中共党员,柘城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 未 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领导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不力, 辖区非法校外培 训活动长期存在,对震兴武馆等机构从事非法培 训活动失察 。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 告、政务记过处分。 9.林允芳,男,中共党员,商丘市教体局副局长,分管校外培 训机构管理工作。未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校外培训 机构安全监管工作督导组织不力,辖区非法校外培训活动长期存 在。 。
43、对上述问题负 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0.韩涛,男,中共党员,商丘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未 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 作重视不够、督促不力,辖区非法校外培训活动长期存在。 对上 述问 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对其诫勉谈话。 11.付德龙,男,共青团员,柘城县公安局远襄派出所民警, 负责北街村辖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未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 责,未发现并纠正震兴武馆使用彩钢板、安装防盗网等严重安全 隐患。事故发生后,涉嫌 伪造检查记录 , 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被 - 21 - 柘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已移送 检察机关。建议给予其 。
44、开除公 职处分。因其是团 员,建议将其团籍问题移交共青团组织进行处 理。 12.柳天义,男,中共党员,远襄派出所所长。未认真安排部 署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震兴武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的情况 失察失管。默认民警付德龙伪造检查记录。对上述问题负 有直接责任 ,建议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 13.陈建伟,男,中共党员,柘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对 派出所消防工作 指导不力 ,对远襄派出所未履行消防监督检查 职责情况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撤销 党内职务、政务 撤职 处分。 14.陈德伟, 男,中共党员,柘城县公 安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未组织公安机关与当地。
45、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 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未认真督促指导分管的治安大队对远襄 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 责任, 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15.张辉,男,中共党员,柘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对 派出所消防工作领导不力,未认真督促公安机关与当地消防救援 机构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 对 治安 大队指导派出所消防工作不到位 的情况失察 。对上述问题负有重 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政 务记过处分。 16.赵友刚,男,中共党员, 商丘市公安局副局长。对分管的 派出所消防工作领导不力,未认真督促全市公安机关与消防。
46、救援 - 22 - 机构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对联系 的柘城县公安局消防工作检 查指导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 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17.詹合义,男,中共党员,柘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组 织大队开展防火工作不力,未明确大队人员岗位及职责, 未与当 地公安机关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 未明确专人负责联系指导派出所消防工作 ,组织开展派出所民警 消防业务培训不到 位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 其 政务记大过处分。 18.常铁枪,男,中共党员,柘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 未明确大队人员岗位及职责,对大队指导派出所消防工。
47、作不到位 的情况失察。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 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记 过处分。 19.胡敬华,男,中共党员,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 分管防火工作 。 未认真组织全市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建立派 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组织下级消防救援 机构对 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 民警业务 培训不到位。对上述问题 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20.邵光 ,男,中共党员,商丘市消防救援支队支 队长。 对派 出所消防工作重视不够,未认真督促全市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 关建立派出所消防工作联席会商机制和派驻指导机制,对下级消 防救援机构开展 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 民警业务 培训。
48、不到位 问题 失察 。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 对其诫勉谈话 。 - 23 - 21.刘红权,男,中共党员,柘城县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原柘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牛城工商所所长)。对 震兴武馆 长期 无照经营行为 未 进行查处 ,为其办理 注册登记 手续不规范,对其 不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情况未进行监督检查。 对上述问题负有 直接责任,建议 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2.王道阅 ,男, 中共党员,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股股长。对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原牛城工商所)指导监督不到 位, 对其未依法查处震兴武馆无照经营行为、办理震兴武馆注册 登记手续不规范、监督检查不到位。
49、等情况失察 。 对上述问题负有 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23.刘黎光,男,中共党员,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分管注册登记工作。未认真督促指导牛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原牛 城工商所)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规范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工 作不力。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 予其政务警告处 分。 24.张丛林,男,中共 党员,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科主任科员。 2011 年至 2017 年任商丘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科科长,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和查处无照经营行 为 。 违规 降 低注册登记条件,取消对居民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 场所)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
50、意的要求 ,致使 柘城县牛城市场 监督管理所 违规办理震兴武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对上述问题 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5.陈绍忠,男,中共党员,远襄镇北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 - 24 - 会主任。 未认真 对震兴武馆 开展检查巡查 ,对震兴武馆存在的违 法违规行为未向远襄镇政 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对上述问题负有直 接责任,建议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 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 26.梁克勤,女,中共党员,远襄镇副镇长。 2016 年至 2021 年 5 月分 管远襄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未认真推动组建本级 消 防安全组织 和 按照标准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 ,。